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doc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范本).doc
注意事项(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并遵照执行):
1、请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方便阅读;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需绘制在由规划局提供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上,且总平面图上应标明下列内容:(1)建设基地用地界限及坐标;(2)各项规划控制线;(3)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4)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总图制图标准》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图纸设计深度需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电子文件图形标准参见《宁波市规划局电子数据(AutoCAD)使用暂行规定》(可到宁波规划网查询)。
3、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总平面基地区位图、环境关系图、绿地景观方案、建筑效果图、店名招牌设计方案、工程管线方案、竖向设计图等)、设计说明文本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应符合国家《建筑制图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4、涉及居住、文教、卫生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须按有关规定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
5、属于交通影响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加送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交通影响分析(评估)报告成果,并加盖编制单位的出图专用章;具体建设项目的范围详见《宁波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估)编制与管理暂行办法》;
6、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并加盖复核单位的专用章;
7、本表中的建筑高度为地块中最高建筑的建筑高度;
8、室内外地坪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9、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