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各相关单位:
各单位在续期受理过程中,请注意几点:
1、请务必仔细阅读建规发[2009]123号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间,把好初审关。单位审核信息一旦上报,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审核。
2、各县(市)、区规划局和各相关单位负责将本地续期换证人员的所有材料汇总后统一于6月22~23日上午8:30—11:15,下午2:00—5:45),谢绝个人来访。现场确认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在线填报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或《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签名)、继续教育证书或完成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彭晓婷、林立峰,联系电话:87733535,87729132(传真)。到我局政治处(宁波市大步街9号511室)进行材料审核(
3、今年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登记注册、变更和续期换证全部采用新的操作系统。操作系统的网址及具体使用方法参见附件4有需要购买身份认证锁的单位可向浙江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咨询、购买。咨询电话:0571-89968611 联系人:汪勇军。
4、对尚在有效期的注册、登记证书,不参加此次的续期换证。2009年到期的证书暂不受理。
5、由于这次申报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抓紧办理,逾期不候。
宁波市规划局
2009年6月18日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建规发[2009]123号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