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政务公开政务动态在线服务规划管理测绘管理政策法规公众参与数字规划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其他要闻


江东21个老小区年内“管家”进场
发布日期: 2010-1-8   来源: 宁波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 岚 通讯员郑秋瑶)“有了物业管理,小区环境肯定会好,我们住得也更安全更舒心。”当听说自己所住小区也将有“准物业管理”时,家住江东老小区宁徐小区的徐老先生开心地说。
  笔者昨天从江东区建设局获悉,该区丹顶鹤小区、宁徐小区准物业实施工作日前全面启动。根据计划,江东区今年又将在8个老小区实施准物业管理。至年底,江东区建筑面积约212.6万平方米的21个老小区将实施准物业管理,惠及居民21210户。
  准物业管理,就是指由街道成立物业公司,根据辖区老小区低收入家庭多的实际情况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物业管理不以赢利为目的,亏损部分由政府补贴,其实质是社区管理的福利化。“这是针对老小区居民经济条件普遍较差,承受不了标准物业费而推出的一种管理举措。”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市三区共有老小区110个,居民约10万户。由于先天条件差,物业服务费收取困难,物业公司普遍不愿接手,已进驻的物业公司也大都处于亏损状态,物业管理力不从心,形成恶性循环。“江东区共有老小区56个。这些老小区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小区形态不完整,违章搭建多,平均绿化率不到10%,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有的甚至还成为偷盗分子的主要目标。”江东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区域内老小区管理难的问题,江东区于2006年在全市率先推出了“准物业”管理模式。
  据悉,江东区在区域老小区试行“准物业管理”模式后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关统计显示,各个老小区保洁范围由原来的六七成扩大到整个小区,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盗窃等治安案件发生率下降了近30%。
  据介绍,老小区“准物业管理”后,区政府将进行一定的补助,并对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进驻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根据《江东区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规定,采用一级服务标准,做好保安、保洁、保绿、保序服务工作,使小区环境有较大提升。


【文字 】【关闭窗口



上一篇:石浦船模“开进”中国航海博物馆
下一篇:去年新增就业人员14.23万名

相关新闻
·我市出现13个“信用社区” [2010-5-27]
·江东激活五大“细胞”促进大和谐 [2010-2-4]
·江东帮扶活动情暖万家 [2010-1-26]
·江东完成首批“出行难”缓解工程 [2010-1-22]
·外滩社区学习实践活动新意迭出 [2010-1-11]
·江东补长商业“短板” 让市民购物无需过江 [2010-1-6]
·我市又有十个社区成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010-1-4]
·江东区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009-12-30]
·江东区打造三大均衡促进教育普遍优质化发展 [2009-12-16]
·总部型机构引领江东产业升级 [2009-12-13]

关于本站 | 帮助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版权所有:宁波市规划局 承办:宁波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宁波市大步街9号 电话:0574-87733702 Email:nbghj@ningbo.gov.cn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浙ICP备05008985号 技术支持:平易信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