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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汶川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 2008-8-6   来源: 宁波日报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5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24次会议,讨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汶川地震发生后,在做好抢救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工作的同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定,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四川、甘肃、陕西省政府组成重建规划组,共同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规划工作从5月23日开始,历时两个多月。规划组先后10余次组织编制人员深入灾区开展实地调研和考察评估工作,听取灾区干部群众对恢复重建的意见和建议。在有关部门的专项规划和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重建规划的基础上,规划组进行衔接协调,综合平衡重建任务、重建资金、政策措施等工作,形成总体规划稿。在规划制订过程中,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并在网上开辟灾后恢复重建建言献策专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重建规划范围包括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中处于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1271个乡镇,14565个行政村,总面积132596平方公里,总人口1986.66万人。

  会议指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的布局,逐步恢复生态环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各地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园。

  会议要求,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自然,科学布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创新机制,协作共建;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保护耕地;传承文化,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灾后重建的主要任务,实现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重建后灾区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决定,规划组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后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回良玉,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务委员孟建柱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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