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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规修编的意义和特点
发布日期: 2006-8-22    

    一、为什么要进行总规修编,总规修编的意义和特点有哪些?
总规修编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一是宁波城市化快速发展和长三角区域格局重组提出的客观要求;二是杭州湾跨海大桥、沿海国道主干线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了宁波的区位条件,为宁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三是宁波城市自身功能的提升、港口发展和鄞县行政区划调整等对宁波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宁波城市格局的整体发展。因此,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它不仅是宁波城市建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同时必将对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新一轮总规立足长三角区域整体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城乡空间布局,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从市域---市区---中心城三个层次分析研究了城市的空间发展,统筹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城市综合交通整合与城市空间发展、城市用地布局的密切结合。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规划理念,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防灾减灾能力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四是高度重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特色个性的塑造。

    二、总体规划修编经历了哪些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已三次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总规的修编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深入研究和论证的过程,可以说是各级领导、专家、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集体智慧的结晶。主要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城市发展战略前期研究阶段。委托中规院进行了宁波城市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召开了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进行了深入研讨;二是专题研究及总规纲要阶段。明确了城市性质和规模、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三是总体总规方案阶段。对大纲确定的各项规划目标,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深化和完善,使其达到总体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四是审查和报批阶段。总规修编完成后,其成果分别经过了省、部专家技术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向市民公示和城市规划部际联席会讨论。于2004年8月下旬规划成果由省政府正式上报国务院。2006年8月3日获得国务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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